緣是造下眾因而招致的果,法乃眾緣和合而生的果。換言之,諸法都是造下眾因而招致的果。簡單而言,因果就是施與受的關係而已。由於諸法皆無自心,不會自生自滅,因此,一切法的示現,皆是唯人心而說有無,故此可下定論:『萬法唯心』!施是由心去施,受是由心去受。換言之,這是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關係,亦即是說:『自作還自受!』,說來說去,全部都是自己心內的意念活動而已!
人道文明的興衰,各國政權的更替,人生事業的成敗,無非是因果迴圈的體現。這些現象,都只是呈現於各人內心的圖像和資訊,即是法相而已。物質的擁有是相,名利的擁有是相,一切的親友是相,就算這個有生老病死的色身也是相。人出生時,心如白紙,不帶來什麼物質;人死亡時,只帶走滿腔觀念和記憶,卻不能帶走任何物質。換言之,人的一生,實際能真實得到的只是觀念和記憶,即是法相而已。
既然人生所得只是究竟如幻的法相,那麼人生的意義就一定在於一生所經歷的相了。一生所經歷的相有順境,有逆境,都是因果的呈現。那麼,呈現因果的過程和內容似乎就是人生意義的重點了。有人說人生就是為了學習,增益智慧上的不足、有人說是贖罪或取債、有人說是了因果、有人說是玩耍,然而,不管是為了什麼?大眾都會有一些相同的經歷,那就是苦受、樂受和不苦不樂受。
人心通過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境,接收到這些資訊的過程中,經過分析後,身心都會產生覺受,簡稱為受,大致分為苦受、樂受和不苦不樂受。
世人大都喜樂厭苦,然而,由於一切受都是眾緣和合而生,都是無常的,因此,縱然已經盡心盡力,但往往也無法盡如人意。故此,若然心有取向,執著某些覺受,一旦事與願違,就會出現種種煩惱,這煩惱稱為求不得苦。由於求不得,如果沉迷不舍,就會產生妄念,甚至造罪,在因果循環的規律下,結果只會是更苦。因為怕苦而造罪,因為不想承受罪報於是繼續造罪。
通過《地藏法門》入門篇的講解,行者可以從行入,也可以從理入。所謂行入,即不論在家出家,縱然暫時不能完全掌握般若心法的體用而充份將所理解的法理徹底地運用於日常生活的每一個思想言行細節之上。然而,只要能夠根據入門篇內所講解的方法如法行持,記得多少就實踐多少,今生必能成就無量的功德和福德,《地藏菩薩本願經》所提及的百返生於天上、獲無量福報、得梵王、帝釋、轉輪聖王等的果報、來生享受人間富貴等等,乃至《無量壽經》所提及於壽終時蒙佛陀接引得生極樂世界等等殊勝之的事,就不再是無憑無據和毫無把握的妄想了。如果精進修持,日久功純,真智慧漸開,自然就能夠成就無上的覺醒,解脫輪迴。
上根法器,宿植善根,無量劫以來曾供養無量諸佛,故此得聞此般若波羅密多教法,其心不驚、不怖、不畏,不謗、不疑,更能觸類旁通,參透法理的當下即能運用自如,無過去心、無現在心、無未來心、心無去處、不落兩邊、安忍中道,體用兼備,念念不愚,故此日後必能成就第一等稀有功德,得證無上的菩提果。
凡夫根性有利鈍,緣業有厚薄,利根頓悟,鈍根漸契,然而各人得證的時候卻是無異無別的,故此不應暗自與人比較證量而感到自卑或自傲,只需按各自條件如法行持便是。為令大眾均能更易於徹悟和掌握法理,做到體用圓融,明心見性,現在開始由淺入深講解法理。在深入講解之前,讀者必須對一些佛學名詞的定義有一些瞭解,現在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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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完名詞釋義後,延伸閱讀:大悲法門 卷下